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04-01 10:40:51          来源:鼎城区文旅广体局 | 编辑:刘蔚然 |          浏览量:875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全区文旅领域弘扬“桃花源式待客之道”,巩固2025年“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面向全区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在旅游招徕活动中以虚假信息误导游客;

3.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在旅游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

4.不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

5.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作商(含提供地接服务的旅行社、车辆运营企业、餐饮住宿企业等)费用和导游劳动报酬,或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

6.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或个人;

7.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违法违规组织旅游者涉险冒险出游。

(二)整治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终止导游活动,擅自压缩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长;

3.通过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游客消费,或者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

4.以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闭车门、扣留证件或拒发房卡餐券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

5.以“人头费”“返点”等名义收取回扣。

(三)整治购物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采取“人盯人”个别推销、跟随推销或“上课培训”等手段误导游客消费;

2.隐藏真实目的、通过情感联系骗取游客信任,推销高价低质商品;

3.采取言语威胁、心理施压、关闭出口、限制离场时间、限制游客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

4.利用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不清晰标注计价单位、价格构成等关键信息进行消费误导;

5.将旅游购物店包装成旅游景点、文化场所等列入旅游行程安排;

6.以支付“人头费”“返点”等方式贿赂旅行社或导游;

7.旅游景区内购物场所不明码标价、未公示投诉电话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四)整治线上非法经营行为

1.通过互联网发布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

2.虚假承诺,诱导游客平台外交易、违规收取定金;

3.将游客交由无资质主体提供旅行社服务;

4.无证人员通过互联网违规承揽导游业务;

5.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作商费用、导游报酬。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举报电话:0736—7379053(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审批股)

四、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责编:刘蔚然

一审:胡蔓

二审:刘宏远

三审:陈世杨 姚军

来源:鼎城区文旅广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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